僧徒依佛所制之戒法,護自己身心,使離身口意三業之非,稱為內護;族親檀越供給衣服飲食等,稱為外護。〔北本涅槃經卷三十二〕
內即自己身心也。謂佛所制大小乘戒,人若受持,則能防護身口意業之非,成就種智菩提之果,此禁戒所以為內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