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十八卷十三頁云:言得義者:略有二種。一者、證得沙門果義,二者、證得聖神通義。由初得義、超越一切生死大苦;第二得義、證八解脫,寂靜思惟,現法樂住。又初得義、降伏可愛妙色魔軍;第二得義、獨處思惟受勝安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