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「本行所作,本所思願」,意思為「過去業力與思願所形成」,表示是由因緣條件所成,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由過去之業(力)、造作、思之所成、感受而得見」,比對之而將「本」解讀為「過去之……」,「修」解讀為「行為之業(力)」,「行」解讀為「造作」,「願」解讀為「思願;思之所形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