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作「示教利喜」,1.總舉為「示」,教授為「教」,總說義理為「照」,應機教導使聽者歡喜為「喜」。2.聽聞者歡喜、隨喜於教導者所說,與「勸發渴仰,成就歡喜」同義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開示(示)、勸導(教)、鼓勵(利)、使歡喜(喜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