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論五卷三頁云:從此而得斷者:從何而得斷耶?不從過去。已滅故。不從未來。未生故。不從現在。道不俱故。然從諸煩惱麤重而得斷。為斷如是如是品麤重;生如是如是品對治。若此品對治生;即此品麤重滅。平等平等。猶如世間明生暗滅。由此品離繫故;令未來煩惱,住不生法中,是名為斷。